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鉴定(四川)站 关于开展2019年第三批次职业技能鉴定(技能操作)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9-11-03

各位考生:

  按照我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安排,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11月11日起开展2019年第三批次职业技能鉴定(技能操作)工作,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
一、考试地点

  技能操作考试在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(四川)站进行(地址: 成都市温江区永宁镇芙蓉路119号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培训基地)。

二、考试方式

  结合我省消防职业技能考试实际,自本次考试起全面启用“消防设施操作员实操考试系统”(以下简称“考试系统”)。进行考评。

三、考试安排

  本次职业技能鉴定将采取分期预约考试的方式进行, 并持续至2020年4月,按照《建(构)筑物消防员》(劳社厅发[2008]1号)职业技能标准考核。首期职业技能鉴定考试于11月11日—29日举行,其中初、中、高级职业技能鉴定各一批,考生可于11与4日上午9时登陆“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(四川)站”官网(网址:www.119xs.com)进行实操考核预约并打印准考证(进入网站后点击“个人中心”,在网页左侧“会员功能”选项中点击“已报名信息”,出现个人信息后选择“准考证”进行打印,按照预约时间进行考试)。若预约满额时,需选择下期进行预约。第二期于11月11日起开放预约,其余各期于当期考试前15天开放预约。

四、有关要求

  (一)实操技能考试成绩可在考生考试完成五个工作日后登录“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(四川)站”官网进行成绩查询。

  (二)考试人员预约成功后如未按时参加考试,即视为缺考。

  (三)考生需仔细阅读“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(四川)站”官网相关公告和准考证,按照指定的批次和考试时间参加考试。考生应携带身份证、准考证原件,于当次考试规定开始时间前30分钟按照考场人员指示进入待考区等候。凡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入考场的,一律按缺考处理。

  (四)参加考试人员请自觉遵守考场规则,凡有违反者,该次考试记零分或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将记录考生个人档案。进入考场除指定携带物品外,不得夹带任何资料、通信工具和其他违规物品,如确因不便随身携带上述物品,请务必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存放,否则按违纪处理。

  (五)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,自成绩公布7日内可向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申请成绩复查。(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518号,联系电话:028-86303579)

  (六)未尽事宜,可参照《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鉴定(四川)站关于开展2019年第三批次职业技能鉴定公告》或登录“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(四川)站”官网查询。咨询电话:028-86303566 ,联系人:陈老师



             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鉴定(四川)站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9年10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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